宗教信徒和斯德哥尔摩症患者有什么区别?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一定是被鞭子打過再吃糖才喜歡主人的
宗教信徒可以只是單純地看這神順眼
宗教信徒可以只是單純地看這神順眼
请问题主,哪个宗教迫害你之后你又信奉该宗教了?
你一个人斯德哥尔摩,那你就是患者;一个亿的人斯德哥尔摩,就是宗教。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
文/張開基
如果你了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這個心理學名詞,那很好,如果不是很了解也沒關係,請參閱附錄的「參考資料」就會知道梗概。
我思索了一段時日,發現某些人會有一種奇特的「心理狀態」,並無關於基因或者疾病,而是一種特別比較容易產生明顯效應的人格特質使然,因為沒有什麼專有名詞可以來概括,卻非常類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過,又不完全相同,所以暫時將之定名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
我們先來看一些相關的案例,比較容易了解這種心理狀態;
在台灣,近年來詐騙的手法真的是千變萬化,而且時時在推陳出新,但是,最普遍而且歷久彌新,永不退流行的就是「恭喜中獎」;而且這種名目的詐騙成功率和詐騙金額都是一直能名列榜首的;
通常,被害人都是先會收到一張「中獎通知書」,現在則是一通「中獎簡訊」或者直接就是有人打電話指名報告「恭喜你中獎了!」,雖然你從來沒有參加任何摸彩等等的活動,那也沒關係,詐騙集團總是會設法讓你相信;他們是從電話簿啦、辦理各種證件啦,或者身份證、駕照字號等等很平常的資料,由電腦隨機選號挑中了你這位「宇宙超級無敵的幸運兒」,通常會先說你中了70萬或者90萬的大獎(而且會有一些零頭,因為是香港賽馬協會主辦的活動,所以是以港幣換算成台幣,精算後一定有零頭出現,這樣比較容易取信於你),然後他們就會安排各種角色出場,並且熱心提供好幾支電話,包括主辦單位,認證律師等等來供你查證;
等你終於卸下初步心防,半信半疑而總有一些暈陶陶的準備要領取獎金,並且有點計劃要怎樣花用這筆天下掉下來的意外之財時;問題來了;這筆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獎金不是可以這麼輕鬆直接送到府上的,必須有基本的個人資料還有銀行帳戶,同時還要先繳交15%的稅金(這是中華民國政府規定的,即使是在國外贏得的任何彩金也一樣),所以假設是中了80萬彩金,就要先繳交12萬的稅金;
當然,因為彩金要從香港匯給你之前,你必須先繳交12萬的稅金,因為是跨國關係,稅率不同,雙方又沒有正式邦交的情況下,主辦單位不能預扣百分比,所以你必須先繳交稅金,由台灣分公司代辦之後,取得台灣稅務機關的公文寄到香港審核後,才能將全額獎金匯給你-----------
如果,你本身開始起疑,或者你的家人親友不相信而力阻你「繳交稅金」,那麼就不會有後面的一連串「症候群」發生,但是,詐騙集團又豈是省油的燈?當然會一直鼓起如簧之舌,千方百計的讓你相信自己真的中獎了;
想想偷雞也總要蝕把米,大部分人抱著「賭一把」的心理,就先預繳了這筆稅金,等著獎金匯進來,心裡盤算盤算扣掉稅金,還有六十八萬,買輛國產新車還有剩,甚至還能買顆小鑽戒送給老婆,哈!太棒了!
但是,12萬稅金也依對方指定的帳戶匯去了,可,也許是左等右等,不見下文,也許是就正在著急時,對方主動來電了;哇!大大的恭喜,你真的是上一輩子肯定是燒了太多好香,真沒見過像的這麼超級幸運兒----
怎麼了?
恭喜恭喜!你原來那筆獎金因為跨國作業逾時沒有及時領取,所以,主辦單位將你和其他極少數幾位不同金額中獎者的那筆獎金援例作賽馬年度大賽的下注金,結果真的是天知道,您竟然是唯一連環中獎的得主,目前已經累積到7倍,就是折合台幣560萬了!
然後,你當然難免有些懷疑的,沒關係,詐騙集團都有完整的各種「教戰手冊」的,所以一定又會出現很多的有力人士,甚至很多精美的書面得獎證明寄給你,讓你充分相信你真的是走了狗屎運,想不相信都不行;
560萬哩!可以買房子啦!
同樣的,因為要先繳交稅金以及一些手續費,所以,你當然要先預繳7、80萬才能完全領回這560萬----------
於是,這時心理就開始七上八下的在拉扯了;騙人的吧?那有這麼好康的事會落在我頭上?比雷打到的機率還小呢?
難說哦;機率再怎麼小,這世界上還是常常有被雷打到的啊?而且看看台灣的各種樂透彩,不也每星期都加減有人中獎,甚至一人獨得好幾億哩;
???
其實最重要的關鍵來了,之前都已經匯出12萬給人家了,如果現在這筆7、80萬捨不得,那豈不是前功盡棄,連那12萬也會被沒收,平白賠上十幾萬?
於是,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在這時正式開始發酵,當事人的心裡幾經轉折煎熬之後,終於選擇相信對方,而且是寧可相信對方,願意咬牙再賭一把!
然後許許多多人正是在這種心理作用下,最後被這樣一次又一次連環騙,總共匯出了十幾次,總金額累積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冤枉錢」,真是讓目前腦袋還清楚的人怎麼也想不通「天下怎麼會有這麼笨的人」???
但是,真的沒有這麼笨的人,其實受騙上當的人跟你跟我一樣正常,只是一旦引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時,就會變得非常反常,思想行為完全不合常理;
而且每被騙一次匯出一筆錢,隨著金額的增加,對騙徒的信心就會病態的增強幾分,最後甚至到了有如鬼迷心竅,連家人親友發現異狀,強力勸阻也沒用,甚至連警察加入勸阻也無法讓他回心轉意,更甚而對警察破口大罵,認為警察是在妨害自由----
為什麼?被下藥了嗎?被施以邪術了嗎?
都不是!真正的關鍵正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重點心理;當事人根本不願也不敢相信自己受騙了!尤其當錢匯出次數越多,金額越大,他越是不敢面對事實真相,反而「選擇性的忽略各種警訊」,刻意避開疑點,越是自我催眠相信自己沒這麼倒霉,自己沒這麼笨,甚至心中略有警惕時,也趕緊揮開,試圖一直加碼下注,希望有奇蹟出現,最後終於贏到幾千萬甚至上億彩金時就可以揚眉吐氣的向家人和親朋好友炫燿:看吧!我才不笨呢!等久就是我的!你們當初不相信我,認為我很笨,才會上當受騙,看看!現在這麼一大筆鈔票擺在眼前?怎樣!羨慕吧?
這;就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心態;他們會越來越相信騙徒,最後嚴重到偏執成癮,真的是九條牛都拉不回來;
問題重點也像賭博輸了一筆心痛的數目,然後拼命想撈本,拼命要和賭場的機率作對,和自己的運氣作對,甚至在一般地下賭場,根本是在跟老千作對,結果越是不信邪,不肯願賭服輸,趁早收手,結局就是傾家蕩產!
在宗教或者命理、通靈的騙局中,也有很多這種『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狀態存在,被騙上當,破財不消災,失身沒改運都還不算嚴重,最嚴重的有兩種:第一是幫別人數大筆鈔票還強迫自己相信對方是「真正高人」,真是死也不願相信更不敢承認自己上當受騙,反而變本加厲的宣揚高人的本事(其實是在強行在催眠麻醉與欺騙自己)。第二種是終於醒悟自己被騙,不論是被騙財騙色,因為害怕對方可能有邪術,或者自己已經對神明起誓「不能懷疑背叛」,所以只能吃悶虧也不敢張揚或者設法討回公道。
這個部份的細節,下篇再探討,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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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由來
1973 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 Jan Erik Olsson與Clark Olofsson,在意圖搶劫瑞典斯德哥爾摩內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小時之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然而這起事件發生後幾個月,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 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本案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然而所有的被害者在事後都表明並不痛恨歹徒,並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 他們多所照顧的感激,並對員警採取敵對的態度,事後,更有進者,被綁架的人質中有一名女職員克麗斯蕬汀(Christian)竟然愛上歐陸森並與他訂婚(Hubbard, 1986; McMains & Mullins, 1996)。
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研究者發現 到這種症候群的例子見諸於各種不同的經驗中,從集中營的囚犯、戰俘、受虐婦女與亂倫的受害者,都可能發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經驗。
甚麼樣的人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又稱為人質情結,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據心理學者的研究,情感上會依賴他人且容易 受感動的人,若遇到類似的狀況,很容易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通常有下列幾項特徵:
人質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加害者)威脅到自己的存活。
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必須體會出綁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
除了綁匪的單一看法之外,人質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訊息)。
人質必須相信,要脫逃是不可能的。
而通常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經歷以下四大歷程:
恐懼:因為突如其來的脅迫與威嚇導致現況改變。
害怕:籠罩在不安的環境中,身心皆受威脅。
同情:和挾持者長期相處體認到對方不得已行為,且並未受到『直接』傷害。
幫助:給予挾持者無形幫助如配合,不逃脫,安撫等;或有形幫助如協助逃脫,向法官說情,一起逃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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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或者命理、通靈的騙局中,也有很多這種『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狀態存在;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聽到的任何綁票或人質挾持事件,都是指肉體實質的,但是,在宗教或者命理、通靈的騙局中絕大多數是「心理」層面的綁票,也有極罕見的是「心理與肉體」同時被綁票挾持的(例如美國的天門教派、人民殿堂蓋亞那大規模被迫集體自殺事件以及日本「奧姆真理教」的洗腦囚禁教徒事件)。
雖然,也有實質的肉體同時被綁票、挾持、囚禁事件,但是,起始之初卻仍然是從心理層面開始的;
這些「心理綁票」的主事者,或者稱為「首腦」的,基本上會有二個特點;其一,是非常知名的人物,也許是一些新興宗教的教主,不論是否被正統宗教打壓排擠或抨擊,他們就是能夠憑藉著三寸不爛之舌加上強力的宣傳手法,特別是大量假造神跡,不論是實體的靈光照片,或者魔術手法假造的神跡影音,以及口耳相傳的教主或教會內的種種不可思議的神跡謠傳,然後以長期洗腦灌輸的方式,先培養出一批「種子推銷員」,然後這批打從心底對教主完全信服的「弟子」,就會出錢出力義務的拉自己身邊的親朋好友、同學同事,以至任何容易被說服,願意相信神跡,或者自身心裡渴望神跡的各種人們來加入。
其二,是沒有什麼名氣,但是,原本就是跑江湖算命的或者在一些宮廟神壇工作的,對於各種神話、鬼話以及江湖算命的名詞略懂一些,同樣也是必須憑藉三寸不爛之舌,能夠說服一些求教者或者民俗信仰的信眾相信他們具有無比的「靈通能力」(或者有些確實有一點點通靈能力),最重要的是;他往往會扮演神明的代言人,傳達上天、神明或者靈界的旨意,而且,不只是會要求求教者或信眾必須相信,而且對於「神明」的指示一定要遵照辦理,否則就會受到嚴厲懲罰;
相對的,另外一種就是反過來從「妖魔鬼怪」出發,不是恐嚇當事人「卡陰」,就是說什麼「祖先搗亂」、「五鬼纏身」、「衰神跟隨」等等,如果不化解,保證衰到爆,甚至會發生嚴重的血光之災,諸事不順,更甚至會帶衰家人等等-----總之,一定要改運,而且只有他才有這種改運的本事;附帶的,有些略有姿色的女性,則可能會被這類神棍說成「二夫命」,會剋死丈夫,不然就是「細姨命」,或者乾脆說有色鬼糾纏,所以一定要經過特殊「雙修改運法」才能化解,簡單說就是要跟「師父」做愛才能改運。於是很多的騙財騙色的事件都是這樣發生的;
但是,我們不妨看看;以上這類首腦或者神棍,他們是拿刀拿槍逼迫當事人就範而加以綁架或挾持的嗎?當然不是,不都是先從心理層面來進行說服,使得當事人鬆懈心防,自願入彀嗎?
在這些當事人之中,因為個性、學識、社會經歷以及宗教信仰認知盡皆不同,所以,在事件發生時以及事後,在心態上當然不會完全相同,但是,大致上可以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自己或者經由親朋好友的極力勸解,終於一語驚醒夢中人,而幡然悔悟,痛心之餘,有些會選擇暗自飲泣,獨吞苦果,有些也許會採取法律行動,至於是否有效將神棍繩之以法,遏阻騙局繼續為害社會不在本篇討論範圍。
第二種;完全信之不疑,對於這些教主或者神棍不只是言聽計從,根本就是奉若神明,甘願做牛做馬,供其驅使而甘之如飴,甚至認為這是自己獲得來世永生、福報的最佳方式,因此不論教主神棍交代的工作多麼荒唐恐怖(例如奧姆真理教的沙林毒氣事件那些實際執行者),或者責罰如何殘酷,他們都從不懷疑也不會反抗或心生不滿。
第三種;原本有些疑竇,但是,不論是在金錢、肉體或者時間精神上的損失超過他的負荷上限之後,他會出現非常奇怪的念頭和行為,那就是強行的催眠麻醉與欺騙自己,死也不願或不敢承認自己上當受騙,因為他實在無法承受這種打擊,於是開始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明顯症狀;不只是完全相信教主神棍的一切言行,並且拼命的將之合理化,而且更加的諂媚討好教主神棍,甘願奉獻更多金錢、勞力或者接受驅使甚至虐待(有神棍同居女友協助神棍多次欺騙性侵女信徒得逞的),為了證明自己自己沒有錯,也會說服更多認識與不認識的人加入,並且大肆宣揚吹噓教主神棍的法力無邊,神通廣大,甚至蓄意編造也在所不惜,因為這樣才能強化自己的信心(其實,有很多強力傳教的宗教也有這種情形,那種強迫拉人入教的急切手法讓人不得不相信他們也可能正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患者,因為一個信徒眾多的教派更能強化他們的信心)
比較特殊的則是『雖然,醒悟而發覺自己被騙,不論是被騙財騙色,因為害怕對方可能有邪術,或者自己已經對神明起誓「不能懷疑背叛」』,所以也可能基於恐懼心理而產生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比對心理學上的徵兆:我們不妨來代換一下名詞:
人質(信眾)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教主或神棍)威脅到自己的存活(安全和運氣)。
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信眾)必須體會出綁匪(教主或神棍)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相信就賜予好運,化解衰運和災禍)。
除了綁匪(教主或神棍)的單一看法之外,人質(信眾)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通常被要求「天機不可洩漏」或向主神發誓,否則必遭天譴或神明嚴厲懲罰)。
人質(信眾)必須相信,要脫逃(主神是法力無邊的,教主或神棍是神通廣大的,逃到天涯海角也沒用)是不可能的。
而通常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經歷以下四大歷程:
恐懼:因為突如其來的脅迫與威嚇導致現況改變。
害怕:籠罩在不安的環境中,身心皆受威脅。
同情:和挾持者長期相處體認到對方不得已行為,且並未受到『直接』傷害(除了付錢和做愛,沒有生命危險)。
幫助:給予挾持者無形幫助如配合,不逃脫,安撫等;或有形幫助如協助逃脫,向法官說情,一起逃亡等(完全相信教主神棍的一切言行,並且拼命的將之合理化,說服更多認識與不認識的人加入,並且大肆宣揚吹噓教主神棍的法力無邊,神通廣大,甚至蓄意編造也在所不惜)。
我們不妨想想;一些有社會多年歷練的中年人士尚且會受騙,何況一些少不更事的年輕男女,為了能夠求取神助,消災賜福,寧可排隊大半年,花上十幾萬去改運,他們會是半信半疑的嗎?
他們會希望自己原來是碰到了神棍上當受騙了嗎?當然不會!
打死他們也不會;所以;這正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患者。
文/張開基
如果你了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這個心理學名詞,那很好,如果不是很了解也沒關係,請參閱附錄的「參考資料」就會知道梗概。
我思索了一段時日,發現某些人會有一種奇特的「心理狀態」,並無關於基因或者疾病,而是一種特別比較容易產生明顯效應的人格特質使然,因為沒有什麼專有名詞可以來概括,卻非常類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過,又不完全相同,所以暫時將之定名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
我們先來看一些相關的案例,比較容易了解這種心理狀態;
在台灣,近年來詐騙的手法真的是千變萬化,而且時時在推陳出新,但是,最普遍而且歷久彌新,永不退流行的就是「恭喜中獎」;而且這種名目的詐騙成功率和詐騙金額都是一直能名列榜首的;
通常,被害人都是先會收到一張「中獎通知書」,現在則是一通「中獎簡訊」或者直接就是有人打電話指名報告「恭喜你中獎了!」,雖然你從來沒有參加任何摸彩等等的活動,那也沒關係,詐騙集團總是會設法讓你相信;他們是從電話簿啦、辦理各種證件啦,或者身份證、駕照字號等等很平常的資料,由電腦隨機選號挑中了你這位「宇宙超級無敵的幸運兒」,通常會先說你中了70萬或者90萬的大獎(而且會有一些零頭,因為是香港賽馬協會主辦的活動,所以是以港幣換算成台幣,精算後一定有零頭出現,這樣比較容易取信於你),然後他們就會安排各種角色出場,並且熱心提供好幾支電話,包括主辦單位,認證律師等等來供你查證;
等你終於卸下初步心防,半信半疑而總有一些暈陶陶的準備要領取獎金,並且有點計劃要怎樣花用這筆天下掉下來的意外之財時;問題來了;這筆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獎金不是可以這麼輕鬆直接送到府上的,必須有基本的個人資料還有銀行帳戶,同時還要先繳交15%的稅金(這是中華民國政府規定的,即使是在國外贏得的任何彩金也一樣),所以假設是中了80萬彩金,就要先繳交12萬的稅金;
當然,因為彩金要從香港匯給你之前,你必須先繳交12萬的稅金,因為是跨國關係,稅率不同,雙方又沒有正式邦交的情況下,主辦單位不能預扣百分比,所以你必須先繳交稅金,由台灣分公司代辦之後,取得台灣稅務機關的公文寄到香港審核後,才能將全額獎金匯給你-----------
如果,你本身開始起疑,或者你的家人親友不相信而力阻你「繳交稅金」,那麼就不會有後面的一連串「症候群」發生,但是,詐騙集團又豈是省油的燈?當然會一直鼓起如簧之舌,千方百計的讓你相信自己真的中獎了;
想想偷雞也總要蝕把米,大部分人抱著「賭一把」的心理,就先預繳了這筆稅金,等著獎金匯進來,心裡盤算盤算扣掉稅金,還有六十八萬,買輛國產新車還有剩,甚至還能買顆小鑽戒送給老婆,哈!太棒了!
但是,12萬稅金也依對方指定的帳戶匯去了,可,也許是左等右等,不見下文,也許是就正在著急時,對方主動來電了;哇!大大的恭喜,你真的是上一輩子肯定是燒了太多好香,真沒見過像的這麼超級幸運兒----
怎麼了?
恭喜恭喜!你原來那筆獎金因為跨國作業逾時沒有及時領取,所以,主辦單位將你和其他極少數幾位不同金額中獎者的那筆獎金援例作賽馬年度大賽的下注金,結果真的是天知道,您竟然是唯一連環中獎的得主,目前已經累積到7倍,就是折合台幣560萬了!
然後,你當然難免有些懷疑的,沒關係,詐騙集團都有完整的各種「教戰手冊」的,所以一定又會出現很多的有力人士,甚至很多精美的書面得獎證明寄給你,讓你充分相信你真的是走了狗屎運,想不相信都不行;
560萬哩!可以買房子啦!
同樣的,因為要先繳交稅金以及一些手續費,所以,你當然要先預繳7、80萬才能完全領回這560萬----------
於是,這時心理就開始七上八下的在拉扯了;騙人的吧?那有這麼好康的事會落在我頭上?比雷打到的機率還小呢?
難說哦;機率再怎麼小,這世界上還是常常有被雷打到的啊?而且看看台灣的各種樂透彩,不也每星期都加減有人中獎,甚至一人獨得好幾億哩;
???
其實最重要的關鍵來了,之前都已經匯出12萬給人家了,如果現在這筆7、80萬捨不得,那豈不是前功盡棄,連那12萬也會被沒收,平白賠上十幾萬?
於是,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在這時正式開始發酵,當事人的心裡幾經轉折煎熬之後,終於選擇相信對方,而且是寧可相信對方,願意咬牙再賭一把!
然後許許多多人正是在這種心理作用下,最後被這樣一次又一次連環騙,總共匯出了十幾次,總金額累積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冤枉錢」,真是讓目前腦袋還清楚的人怎麼也想不通「天下怎麼會有這麼笨的人」???
但是,真的沒有這麼笨的人,其實受騙上當的人跟你跟我一樣正常,只是一旦引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時,就會變得非常反常,思想行為完全不合常理;
而且每被騙一次匯出一筆錢,隨著金額的增加,對騙徒的信心就會病態的增強幾分,最後甚至到了有如鬼迷心竅,連家人親友發現異狀,強力勸阻也沒用,甚至連警察加入勸阻也無法讓他回心轉意,更甚而對警察破口大罵,認為警察是在妨害自由----
為什麼?被下藥了嗎?被施以邪術了嗎?
都不是!真正的關鍵正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重點心理;當事人根本不願也不敢相信自己受騙了!尤其當錢匯出次數越多,金額越大,他越是不敢面對事實真相,反而「選擇性的忽略各種警訊」,刻意避開疑點,越是自我催眠相信自己沒這麼倒霉,自己沒這麼笨,甚至心中略有警惕時,也趕緊揮開,試圖一直加碼下注,希望有奇蹟出現,最後終於贏到幾千萬甚至上億彩金時就可以揚眉吐氣的向家人和親朋好友炫燿:看吧!我才不笨呢!等久就是我的!你們當初不相信我,認為我很笨,才會上當受騙,看看!現在這麼一大筆鈔票擺在眼前?怎樣!羨慕吧?
這;就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心態;他們會越來越相信騙徒,最後嚴重到偏執成癮,真的是九條牛都拉不回來;
問題重點也像賭博輸了一筆心痛的數目,然後拼命想撈本,拼命要和賭場的機率作對,和自己的運氣作對,甚至在一般地下賭場,根本是在跟老千作對,結果越是不信邪,不肯願賭服輸,趁早收手,結局就是傾家蕩產!
在宗教或者命理、通靈的騙局中,也有很多這種『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狀態存在,被騙上當,破財不消災,失身沒改運都還不算嚴重,最嚴重的有兩種:第一是幫別人數大筆鈔票還強迫自己相信對方是「真正高人」,真是死也不願相信更不敢承認自己上當受騙,反而變本加厲的宣揚高人的本事(其實是在強行在催眠麻醉與欺騙自己)。第二種是終於醒悟自己被騙,不論是被騙財騙色,因為害怕對方可能有邪術,或者自己已經對神明起誓「不能懷疑背叛」,所以只能吃悶虧也不敢張揚或者設法討回公道。
這個部份的細節,下篇再探討,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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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由來
1973 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 Jan Erik Olsson與Clark Olofsson,在意圖搶劫瑞典斯德哥爾摩內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小時之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然而這起事件發生後幾個月,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 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本案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然而所有的被害者在事後都表明並不痛恨歹徒,並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 他們多所照顧的感激,並對員警採取敵對的態度,事後,更有進者,被綁架的人質中有一名女職員克麗斯蕬汀(Christian)竟然愛上歐陸森並與他訂婚(Hubbard, 1986; McMains & Mullins, 1996)。
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研究者發現 到這種症候群的例子見諸於各種不同的經驗中,從集中營的囚犯、戰俘、受虐婦女與亂倫的受害者,都可能發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經驗。
甚麼樣的人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又稱為人質情結,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據心理學者的研究,情感上會依賴他人且容易 受感動的人,若遇到類似的狀況,很容易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通常有下列幾項特徵:
人質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加害者)威脅到自己的存活。
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必須體會出綁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
除了綁匪的單一看法之外,人質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訊息)。
人質必須相信,要脫逃是不可能的。
而通常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經歷以下四大歷程:
恐懼:因為突如其來的脅迫與威嚇導致現況改變。
害怕:籠罩在不安的環境中,身心皆受威脅。
同情:和挾持者長期相處體認到對方不得已行為,且並未受到『直接』傷害。
幫助:給予挾持者無形幫助如配合,不逃脫,安撫等;或有形幫助如協助逃脫,向法官說情,一起逃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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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或者命理、通靈的騙局中,也有很多這種『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狀態存在;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聽到的任何綁票或人質挾持事件,都是指肉體實質的,但是,在宗教或者命理、通靈的騙局中絕大多數是「心理」層面的綁票,也有極罕見的是「心理與肉體」同時被綁票挾持的(例如美國的天門教派、人民殿堂蓋亞那大規模被迫集體自殺事件以及日本「奧姆真理教」的洗腦囚禁教徒事件)。
雖然,也有實質的肉體同時被綁票、挾持、囚禁事件,但是,起始之初卻仍然是從心理層面開始的;
這些「心理綁票」的主事者,或者稱為「首腦」的,基本上會有二個特點;其一,是非常知名的人物,也許是一些新興宗教的教主,不論是否被正統宗教打壓排擠或抨擊,他們就是能夠憑藉著三寸不爛之舌加上強力的宣傳手法,特別是大量假造神跡,不論是實體的靈光照片,或者魔術手法假造的神跡影音,以及口耳相傳的教主或教會內的種種不可思議的神跡謠傳,然後以長期洗腦灌輸的方式,先培養出一批「種子推銷員」,然後這批打從心底對教主完全信服的「弟子」,就會出錢出力義務的拉自己身邊的親朋好友、同學同事,以至任何容易被說服,願意相信神跡,或者自身心裡渴望神跡的各種人們來加入。
其二,是沒有什麼名氣,但是,原本就是跑江湖算命的或者在一些宮廟神壇工作的,對於各種神話、鬼話以及江湖算命的名詞略懂一些,同樣也是必須憑藉三寸不爛之舌,能夠說服一些求教者或者民俗信仰的信眾相信他們具有無比的「靈通能力」(或者有些確實有一點點通靈能力),最重要的是;他往往會扮演神明的代言人,傳達上天、神明或者靈界的旨意,而且,不只是會要求求教者或信眾必須相信,而且對於「神明」的指示一定要遵照辦理,否則就會受到嚴厲懲罰;
相對的,另外一種就是反過來從「妖魔鬼怪」出發,不是恐嚇當事人「卡陰」,就是說什麼「祖先搗亂」、「五鬼纏身」、「衰神跟隨」等等,如果不化解,保證衰到爆,甚至會發生嚴重的血光之災,諸事不順,更甚至會帶衰家人等等-----總之,一定要改運,而且只有他才有這種改運的本事;附帶的,有些略有姿色的女性,則可能會被這類神棍說成「二夫命」,會剋死丈夫,不然就是「細姨命」,或者乾脆說有色鬼糾纏,所以一定要經過特殊「雙修改運法」才能化解,簡單說就是要跟「師父」做愛才能改運。於是很多的騙財騙色的事件都是這樣發生的;
但是,我們不妨看看;以上這類首腦或者神棍,他們是拿刀拿槍逼迫當事人就範而加以綁架或挾持的嗎?當然不是,不都是先從心理層面來進行說服,使得當事人鬆懈心防,自願入彀嗎?
在這些當事人之中,因為個性、學識、社會經歷以及宗教信仰認知盡皆不同,所以,在事件發生時以及事後,在心態上當然不會完全相同,但是,大致上可以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自己或者經由親朋好友的極力勸解,終於一語驚醒夢中人,而幡然悔悟,痛心之餘,有些會選擇暗自飲泣,獨吞苦果,有些也許會採取法律行動,至於是否有效將神棍繩之以法,遏阻騙局繼續為害社會不在本篇討論範圍。
第二種;完全信之不疑,對於這些教主或者神棍不只是言聽計從,根本就是奉若神明,甘願做牛做馬,供其驅使而甘之如飴,甚至認為這是自己獲得來世永生、福報的最佳方式,因此不論教主神棍交代的工作多麼荒唐恐怖(例如奧姆真理教的沙林毒氣事件那些實際執行者),或者責罰如何殘酷,他們都從不懷疑也不會反抗或心生不滿。
第三種;原本有些疑竇,但是,不論是在金錢、肉體或者時間精神上的損失超過他的負荷上限之後,他會出現非常奇怪的念頭和行為,那就是強行的催眠麻醉與欺騙自己,死也不願或不敢承認自己上當受騙,因為他實在無法承受這種打擊,於是開始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明顯症狀;不只是完全相信教主神棍的一切言行,並且拼命的將之合理化,而且更加的諂媚討好教主神棍,甘願奉獻更多金錢、勞力或者接受驅使甚至虐待(有神棍同居女友協助神棍多次欺騙性侵女信徒得逞的),為了證明自己自己沒有錯,也會說服更多認識與不認識的人加入,並且大肆宣揚吹噓教主神棍的法力無邊,神通廣大,甚至蓄意編造也在所不惜,因為這樣才能強化自己的信心(其實,有很多強力傳教的宗教也有這種情形,那種強迫拉人入教的急切手法讓人不得不相信他們也可能正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患者,因為一個信徒眾多的教派更能強化他們的信心)
比較特殊的則是『雖然,醒悟而發覺自己被騙,不論是被騙財騙色,因為害怕對方可能有邪術,或者自己已經對神明起誓「不能懷疑背叛」』,所以也可能基於恐懼心理而產生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比對心理學上的徵兆:我們不妨來代換一下名詞:
人質(信眾)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教主或神棍)威脅到自己的存活(安全和運氣)。
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信眾)必須體會出綁匪(教主或神棍)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相信就賜予好運,化解衰運和災禍)。
除了綁匪(教主或神棍)的單一看法之外,人質(信眾)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通常被要求「天機不可洩漏」或向主神發誓,否則必遭天譴或神明嚴厲懲罰)。
人質(信眾)必須相信,要脫逃(主神是法力無邊的,教主或神棍是神通廣大的,逃到天涯海角也沒用)是不可能的。
而通常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經歷以下四大歷程:
恐懼:因為突如其來的脅迫與威嚇導致現況改變。
害怕:籠罩在不安的環境中,身心皆受威脅。
同情:和挾持者長期相處體認到對方不得已行為,且並未受到『直接』傷害(除了付錢和做愛,沒有生命危險)。
幫助:給予挾持者無形幫助如配合,不逃脫,安撫等;或有形幫助如協助逃脫,向法官說情,一起逃亡等(完全相信教主神棍的一切言行,並且拼命的將之合理化,說服更多認識與不認識的人加入,並且大肆宣揚吹噓教主神棍的法力無邊,神通廣大,甚至蓄意編造也在所不惜)。
我們不妨想想;一些有社會多年歷練的中年人士尚且會受騙,何況一些少不更事的年輕男女,為了能夠求取神助,消災賜福,寧可排隊大半年,花上十幾萬去改運,他們會是半信半疑的嗎?
他們會希望自己原來是碰到了神棍上當受騙了嗎?當然不會!
打死他們也不會;所以;這正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第二型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