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与企业的关系究竟是怎么样的?
似乎近些年来在互联网上有一个声音:罗斯福本人同大资本进行斗争,建立了一套有利于工人阶级的体制,甚至开始走社道路。
这个说法,不说完全对吧,至少错误也是非常严重的 。
与这些观点不同,中国课本上将罗斯福称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代表是非常有道理的,笔者也非常认同这个观点。
罗斯福本人并不是企业界和资本的敌人,他是企业的朋友。
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首先,罗斯福的执政基础是建立在国家干预经济的基础之上,这种经济基础实际上要归功于许多支持他的企业;其次,他推行的新政措施采用了多种国家调控手段,调控手段受到了企业界的广泛影响;最后,正是这些政策使罗斯福获得了垄断资本集团的支持。
(一)罗斯福本人真的受到了企业界的集体反对吗?
1928年上台的赫伯特·胡佛总统,因其应对大萧条的政策(如签署引发争议的《斯姆特-霍利关税法》)而遭到企业界的强烈不满,包括洛克菲勒、摩根等大财阀的反对。
相比之下,1932年民主党候选人富兰克林·罗斯福在竞选时抨击胡佛浪费财政开支,其竞选搭档、副总统候选人约翰·南斯·加纳甚至攻击胡佛的政策带有“社会主义”色彩,这使罗斯福在部分企业界人士眼中显得更具吸引力。
然而,罗斯福上台后推行的“新政”包含了大规模的国家干预和法团主义实验(如《国家工业复兴法》NIRA),这与其竞选时的部分言论形成反差。
虽然1936年总统选举时,罗斯福因其激进的劳工立法(如《全国劳工关系法》)和进步改革遭到了许多传统企业(尤其是化工、能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强烈反对,但实际情况更为复杂。他同时也获得了相当一部分企业力量的支持,包括:城市商人: 受益于经济恢复带来的收入增长。
大型零售企业及支持国际贸易的企业: 支持罗斯福政府稳定金融体系(如《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最终降低关税(《互惠贸易协定法》)的努力。
南方地主: 强力支持《农业调整法》(AAA),该法案旨在通过补贴减少种植面积以提高农产品价格,主要惠及大农场主和种植园主。
天主教和犹太商人群体: 部分基于族群认同或对改革的支持。部分大型工业公司(如通用电气): 认可其稳定经济的努力,尤其在国际业务方面。
1938年后,随着罗斯福政府稳定金融体系的改革(如重组美联储、加强监管)取得成效,以及战争阴影逼近带来的经济刺激,金融界对罗斯福的态度也趋向缓和甚至支持。
因此我们可以说,罗斯福本人的改革得到了大量企业乃至于金融界的鼎力支持。
(二)罗斯福本人真的是杀伐果断?全面对抗企业吗?
现在网上有些说法,罗斯福用各种强硬的行政手段逼企业用钱,但是实际上这是不对的,罗斯福的改革本质上是为了企业的利益,企业也很乐见于罗斯福的改革
综合来看,罗斯福的社会改革并非与企业界对立,而是得到了其相当程度的参与甚至主导——如《社会保障法》(SSA): 其核心的“缴费型”原则(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界专家(如工业关系顾问公司IRC)设计并倡导的。
这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大企业发现由政府统一管理养老金比自行运营成本更低、风险更小,并能提供更稳定的劳动力(减少因老年贫困引发的罢工)。
比如《农业调整法》(AAA),它本质是维护大农场主(尤其是南方种植园主)利益的法案。其执行机构“农场局联合会”(由大农场主主导的产业化农场组织)深度参与其中,确保政策向其倾斜。
比如说最激进的《全国劳工关系法》(NLRA / 《瓦格纳法》): 其最初构想部分源于企业温和派(如IRC、特殊会议委员会SCC成员)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如国家劳工委员会)来规范劳资关系、减少破坏性罢工。
但当法案在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劳工力量推动下走向更坚定地支持工会组织和集体谈判时,企业界整体转向反对。
罗斯福本人发挥了关键调和作用,最终在南方民主党人(其农业劳动力被排除在法案保护之外)的支持下通过了该法案。这体现了重大妥协:法案确立了工人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但排除了农业和家政工人,满足了南方势力的核心要求。
除了在以上立法中广泛听取了企业的利益,并在实际中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外,罗斯福的新政所引发的不只有这些,甚至促进了美国资本的进一步垄断化。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大萧条下罗斯福不想要救济,想要收钱,他就只能依靠这些大企业,因此必须要向大企业做出更多的利益和让渡。
在第一任期内罗斯福设置的《国家工业复兴法》(NIRA) 本质上是法团主义实验 ,该法案试图同时满足“恢复市场竞争”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双重需求,导致内在目标冲突。
并引发了三大意识形态的碰撞:商业联邦主义 (Business Commonwealth): 企业希望通过政府支持的卡特尔(行业联盟)实现自治,限制竞争以稳定价格和利润(NIRA的行业公平竞争法规实践了此模式)。
国家计划经济 (National Economic Planning): 部分新政派主张由政府主导产业规划,削弱资本权力,实现资源理性分配(如NRA的早期构想)。
反垄断传统 (Antitrust Tradition): 恢复自由竞争,拆分大企业防止市场操控(此传统在NIRA期间被搁置,但在NIRA被最高法院推翻后有所复兴)。
国家复兴管理局 (NRA) 是这些矛盾的核心。它授权各行业制定“公平竞争法规”,初衷是设定最低工资、最高工时和禁止童工,但实际操作中大企业主导了法规制定,在这些大企业的委员会中,企业派证据委员会的大部分职位。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将行业法规的垄断化——
尽管法律要求禁止“垄断行为”,却允许企业自定规则。大企业利用“公平竞争”名义,将垄断条款写入法规。NRA 下属的数百个“法规管理局”中,几乎没有劳工代表,政府委员无实权,形成“商人自治政府”。作为罗斯福需平衡各方压力(商业集团要求市场控制保障利润;劳工与民众要求反垄断),结果导致政策摇摆,大企业成功利用国家机器巩固垄断地位。
以上种种直接导致了,小企业和劳工被边缘化——法规制定过程由大企业主导,小企业和劳工代表缺乏话语权,政府监管形同虚设。
更为可怕的是,保守派和企业派联合要挟罗斯福,他们以以下的理由向罗斯福本人施压。 大企业以“防止恶性竞争”、“稳定就业”、“保护资源”(如石油业的《康纳利热油法》)或“安全”(如煤炭业设定最低价格)为由,成功游说将卡特尔政策包装为“公共利益”。
结果就是商业自由竞争一定程度上被压制,但经济并未完全恢复(1937年的“罗斯福衰退”证明了政策的失效)。NRA 于1935年5月被最高法院宣布违宪。
NRA 废除后,新政政策出现摇摆。部分行业延续卡特尔化: 煤炭(《格菲-斯奈德烟煤法》、《格菲-文森烟煤法》)、石油(《康纳利热油法》)、运输等“病态行业”通过专门立法延续了垄断安排。
这种垄断的姿态最终引发了民主党进步派乃至于罗斯福本人的不满,因此1938年,瑟曼·阿诺德被任命为司法部反垄断部门负责人,发起了针对铝业、电影业等大企业的著名诉讼。同时成立的“临时国家经济委员会”(TNEC) 对经济力量集中进行了大规模调查,反垄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未能根本上改变美国政府传统的“拆分坏的托拉斯,驯服好的托拉斯”的思路 。
因此在罗斯福新政安排下,以下的企业和利益代表获得了天亮的利益,石油巨头(洛克菲勒系公司、海湾石油等)、煤炭财团、钢铁(美国钢铁公司)和汽车业(通用汽车)通过法规或后续专门立法控制产量、价格和市场。 全国制造商协会 (NAM)、美国商会推动行业自治,利用法规排斥竞争者。小零售商借助“转售价格维持”条款强制统一定价,削弱连锁店优势;地方垄断企业在公共事业领域(如电力)获得政府扶持。
随着美国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保证战争物资生产的优先级压倒了一切。罗斯福政府通过《战时生产法》等法律,实质上暂停了反垄断法的执行,鼓励甚至强制企业进行合作以最大化生产效率。大型工业联合体和垄断企业成为战争机器的主要驱动力。这种战时合作进一步巩固了大企业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并将这种影响延续到战后时期。
最终,大规模政府支出(而非产业结构调整)成为结束大萧条的主要手段(尤其在二战期间)。
再比如说,罗斯福推行的超额所得税政策本质上由于这一政策的实施源于政府干预经济的需要——无论政府如何强调税收将用于返还企业、促进发展或改善劳工福利,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开支的膨胀迫使不得不增加税收。事实上,罗斯福政府不仅征收超额所得税,还通过消费税等形式向民众广泛征税。
虽然部分知识分子推动的减贫需求确实影响了税收政策的制定,但从本质上看,这些税收措施首先是为了满足国家财政需求,其次在客观效果上确实刺激了垄断资本的发展,完全符合当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利益诉求。
(三)我们要怎么看待罗斯福新政?
对罗斯福新政的客观评价应当避免简单化解读。罗斯福并非独断专行的统治者,但其任内确实显著扩张了联邦权力,这一过程虽遭遇部分企业和利益集团抵制,并被怒斥为破坏美国宪政传统,却也不能将其绝对化地归结为个人意志的产物。
事实上,新政改革广泛吸收了魏玛共和国后期的政策经验,甚至借鉴了德、日、意等国家的经济措施,部分经济顾问还参考了苏联计划经济模式。
需要强调的是,新政并非凭空产生:胡佛政府已开始推行国家干预政策,企业界自发开展自救行动,美国本土的经济进步主义传统也为改革奠定基础。
罗斯福更多是扮演协调者角色,其扩大的行政权力本质上是因其获得了众多利益集团的支持,罗斯福本人的利益集团和政策制定者从未想过要彻底的消灭美国传统的经济体制,而是明白如果想要在这么个国家继续攫取利润,并促使美国登顶世界霸权,绝对不能干杀鸡取卵的丑事。
毕竟在罗斯福和他的利益集团眼里,而劳动者就是那只勤勤恳恳,希望有一个好的鸡窝能够生一窝小鸡的母鸡。
总而言之,罗斯福与企业的关系恰恰印证了中国教科书中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经典定义。至于美国为何不再延续新政道路,根本原因在于时代条件已发生根本变化。
罗斯福既改善了劳工处境,又维护了企业利益,这两者不是矛盾的。
但是我们必须在最后指出,如果没有二战,罗斯福再神机妙算也没用。
这个说法,不说完全对吧,至少错误也是非常严重的 。
与这些观点不同,中国课本上将罗斯福称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代表是非常有道理的,笔者也非常认同这个观点。
罗斯福本人并不是企业界和资本的敌人,他是企业的朋友。
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首先,罗斯福的执政基础是建立在国家干预经济的基础之上,这种经济基础实际上要归功于许多支持他的企业;其次,他推行的新政措施采用了多种国家调控手段,调控手段受到了企业界的广泛影响;最后,正是这些政策使罗斯福获得了垄断资本集团的支持。
(一)罗斯福本人真的受到了企业界的集体反对吗?
1928年上台的赫伯特·胡佛总统,因其应对大萧条的政策(如签署引发争议的《斯姆特-霍利关税法》)而遭到企业界的强烈不满,包括洛克菲勒、摩根等大财阀的反对。
相比之下,1932年民主党候选人富兰克林·罗斯福在竞选时抨击胡佛浪费财政开支,其竞选搭档、副总统候选人约翰·南斯·加纳甚至攻击胡佛的政策带有“社会主义”色彩,这使罗斯福在部分企业界人士眼中显得更具吸引力。
然而,罗斯福上台后推行的“新政”包含了大规模的国家干预和法团主义实验(如《国家工业复兴法》NIRA),这与其竞选时的部分言论形成反差。
虽然1936年总统选举时,罗斯福因其激进的劳工立法(如《全国劳工关系法》)和进步改革遭到了许多传统企业(尤其是化工、能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强烈反对,但实际情况更为复杂。他同时也获得了相当一部分企业力量的支持,包括:城市商人: 受益于经济恢复带来的收入增长。
大型零售企业及支持国际贸易的企业: 支持罗斯福政府稳定金融体系(如《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最终降低关税(《互惠贸易协定法》)的努力。
南方地主: 强力支持《农业调整法》(AAA),该法案旨在通过补贴减少种植面积以提高农产品价格,主要惠及大农场主和种植园主。
天主教和犹太商人群体: 部分基于族群认同或对改革的支持。部分大型工业公司(如通用电气): 认可其稳定经济的努力,尤其在国际业务方面。
1938年后,随着罗斯福政府稳定金融体系的改革(如重组美联储、加强监管)取得成效,以及战争阴影逼近带来的经济刺激,金融界对罗斯福的态度也趋向缓和甚至支持。
因此我们可以说,罗斯福本人的改革得到了大量企业乃至于金融界的鼎力支持。
(二)罗斯福本人真的是杀伐果断?全面对抗企业吗?
现在网上有些说法,罗斯福用各种强硬的行政手段逼企业用钱,但是实际上这是不对的,罗斯福的改革本质上是为了企业的利益,企业也很乐见于罗斯福的改革
综合来看,罗斯福的社会改革并非与企业界对立,而是得到了其相当程度的参与甚至主导——如《社会保障法》(SSA): 其核心的“缴费型”原则(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界专家(如工业关系顾问公司IRC)设计并倡导的。
这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大企业发现由政府统一管理养老金比自行运营成本更低、风险更小,并能提供更稳定的劳动力(减少因老年贫困引发的罢工)。
比如《农业调整法》(AAA),它本质是维护大农场主(尤其是南方种植园主)利益的法案。其执行机构“农场局联合会”(由大农场主主导的产业化农场组织)深度参与其中,确保政策向其倾斜。
比如说最激进的《全国劳工关系法》(NLRA / 《瓦格纳法》): 其最初构想部分源于企业温和派(如IRC、特殊会议委员会SCC成员)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如国家劳工委员会)来规范劳资关系、减少破坏性罢工。
但当法案在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劳工力量推动下走向更坚定地支持工会组织和集体谈判时,企业界整体转向反对。
罗斯福本人发挥了关键调和作用,最终在南方民主党人(其农业劳动力被排除在法案保护之外)的支持下通过了该法案。这体现了重大妥协:法案确立了工人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但排除了农业和家政工人,满足了南方势力的核心要求。
除了在以上立法中广泛听取了企业的利益,并在实际中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外,罗斯福的新政所引发的不只有这些,甚至促进了美国资本的进一步垄断化。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大萧条下罗斯福不想要救济,想要收钱,他就只能依靠这些大企业,因此必须要向大企业做出更多的利益和让渡。
在第一任期内罗斯福设置的《国家工业复兴法》(NIRA) 本质上是法团主义实验 ,该法案试图同时满足“恢复市场竞争”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双重需求,导致内在目标冲突。
并引发了三大意识形态的碰撞:商业联邦主义 (Business Commonwealth): 企业希望通过政府支持的卡特尔(行业联盟)实现自治,限制竞争以稳定价格和利润(NIRA的行业公平竞争法规实践了此模式)。
国家计划经济 (National Economic Planning): 部分新政派主张由政府主导产业规划,削弱资本权力,实现资源理性分配(如NRA的早期构想)。
反垄断传统 (Antitrust Tradition): 恢复自由竞争,拆分大企业防止市场操控(此传统在NIRA期间被搁置,但在NIRA被最高法院推翻后有所复兴)。
国家复兴管理局 (NRA) 是这些矛盾的核心。它授权各行业制定“公平竞争法规”,初衷是设定最低工资、最高工时和禁止童工,但实际操作中大企业主导了法规制定,在这些大企业的委员会中,企业派证据委员会的大部分职位。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将行业法规的垄断化——
尽管法律要求禁止“垄断行为”,却允许企业自定规则。大企业利用“公平竞争”名义,将垄断条款写入法规。NRA 下属的数百个“法规管理局”中,几乎没有劳工代表,政府委员无实权,形成“商人自治政府”。作为罗斯福需平衡各方压力(商业集团要求市场控制保障利润;劳工与民众要求反垄断),结果导致政策摇摆,大企业成功利用国家机器巩固垄断地位。
以上种种直接导致了,小企业和劳工被边缘化——法规制定过程由大企业主导,小企业和劳工代表缺乏话语权,政府监管形同虚设。
更为可怕的是,保守派和企业派联合要挟罗斯福,他们以以下的理由向罗斯福本人施压。 大企业以“防止恶性竞争”、“稳定就业”、“保护资源”(如石油业的《康纳利热油法》)或“安全”(如煤炭业设定最低价格)为由,成功游说将卡特尔政策包装为“公共利益”。
结果就是商业自由竞争一定程度上被压制,但经济并未完全恢复(1937年的“罗斯福衰退”证明了政策的失效)。NRA 于1935年5月被最高法院宣布违宪。
NRA 废除后,新政政策出现摇摆。部分行业延续卡特尔化: 煤炭(《格菲-斯奈德烟煤法》、《格菲-文森烟煤法》)、石油(《康纳利热油法》)、运输等“病态行业”通过专门立法延续了垄断安排。
这种垄断的姿态最终引发了民主党进步派乃至于罗斯福本人的不满,因此1938年,瑟曼·阿诺德被任命为司法部反垄断部门负责人,发起了针对铝业、电影业等大企业的著名诉讼。同时成立的“临时国家经济委员会”(TNEC) 对经济力量集中进行了大规模调查,反垄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未能根本上改变美国政府传统的“拆分坏的托拉斯,驯服好的托拉斯”的思路 。
因此在罗斯福新政安排下,以下的企业和利益代表获得了天亮的利益,石油巨头(洛克菲勒系公司、海湾石油等)、煤炭财团、钢铁(美国钢铁公司)和汽车业(通用汽车)通过法规或后续专门立法控制产量、价格和市场。 全国制造商协会 (NAM)、美国商会推动行业自治,利用法规排斥竞争者。小零售商借助“转售价格维持”条款强制统一定价,削弱连锁店优势;地方垄断企业在公共事业领域(如电力)获得政府扶持。
随着美国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保证战争物资生产的优先级压倒了一切。罗斯福政府通过《战时生产法》等法律,实质上暂停了反垄断法的执行,鼓励甚至强制企业进行合作以最大化生产效率。大型工业联合体和垄断企业成为战争机器的主要驱动力。这种战时合作进一步巩固了大企业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并将这种影响延续到战后时期。
最终,大规模政府支出(而非产业结构调整)成为结束大萧条的主要手段(尤其在二战期间)。
再比如说,罗斯福推行的超额所得税政策本质上由于这一政策的实施源于政府干预经济的需要——无论政府如何强调税收将用于返还企业、促进发展或改善劳工福利,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开支的膨胀迫使不得不增加税收。事实上,罗斯福政府不仅征收超额所得税,还通过消费税等形式向民众广泛征税。
虽然部分知识分子推动的减贫需求确实影响了税收政策的制定,但从本质上看,这些税收措施首先是为了满足国家财政需求,其次在客观效果上确实刺激了垄断资本的发展,完全符合当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利益诉求。
(三)我们要怎么看待罗斯福新政?
对罗斯福新政的客观评价应当避免简单化解读。罗斯福并非独断专行的统治者,但其任内确实显著扩张了联邦权力,这一过程虽遭遇部分企业和利益集团抵制,并被怒斥为破坏美国宪政传统,却也不能将其绝对化地归结为个人意志的产物。
事实上,新政改革广泛吸收了魏玛共和国后期的政策经验,甚至借鉴了德、日、意等国家的经济措施,部分经济顾问还参考了苏联计划经济模式。
需要强调的是,新政并非凭空产生:胡佛政府已开始推行国家干预政策,企业界自发开展自救行动,美国本土的经济进步主义传统也为改革奠定基础。
罗斯福更多是扮演协调者角色,其扩大的行政权力本质上是因其获得了众多利益集团的支持,罗斯福本人的利益集团和政策制定者从未想过要彻底的消灭美国传统的经济体制,而是明白如果想要在这么个国家继续攫取利润,并促使美国登顶世界霸权,绝对不能干杀鸡取卵的丑事。
毕竟在罗斯福和他的利益集团眼里,而劳动者就是那只勤勤恳恳,希望有一个好的鸡窝能够生一窝小鸡的母鸡。
总而言之,罗斯福与企业的关系恰恰印证了中国教科书中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经典定义。至于美国为何不再延续新政道路,根本原因在于时代条件已发生根本变化。
罗斯福既改善了劳工处境,又维护了企业利益,这两者不是矛盾的。
但是我们必须在最后指出,如果没有二战,罗斯福再神机妙算也没用。
1 个评论
可以再深入调查一下你支持和认同的所有社会主义偶像和企业Coercive Monopoly的关系究竟是怎么样的?
斯宾格勒对“无产阶级”运动理解的很透彻
There is no proletarian, not even a Communist movement, that has not operated in the interests of money, and for the time being permitted by money - and that without the idealists among its leaders having the slightest suspicion of the fact.
Oswald Spengler, The Decline of the West
Tags: the-decline-of-the-west
没有哪个无产阶级运动,甚至没有哪个共产主义运动,不是为金钱利益服务,并且暂时被金钱所允许——而其领导人中的理想主义者对此却丝毫没有察觉。
斯宾格勒对“无产阶级”运动理解的很透彻
There is no proletarian, not even a Communist movement, that has not operated in the interests of money, and for the time being permitted by money - and that without the idealists among its leaders having the slightest suspicion of the fact.
Oswald Spengler, The Decline of the West
Tags: the-decline-of-the-west
没有哪个无产阶级运动,甚至没有哪个共产主义运动,不是为金钱利益服务,并且暂时被金钱所允许——而其领导人中的理想主义者对此却丝毫没有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