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言論和錯誤的道理是否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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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看到一些牆內網友說“言論自由不包括傳播假消息的自由”、“錯誤的道理是不應該表達和傳播的”,真的是這樣嗎?
peace_world 烏雲密布的天空總會有陽光透出,願陽光普照
單以法律層面做解釋。

言論自由審查標準有兩個理論,一、雙階理論二、事前事後審查

〈雙階理論〉分為高價值言論低價值言論
高價值言論為一般言論,針對限制高價值言論之法律,是採取嚴格審查標準,即是,不容易限制高價值言論。
低價值言論為傷害公益或私益言論,針對限制低價值言論之法律,是採取寬鬆審查標準,但為了避免拿捏不當,還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因此是採用個案判斷,不全體禁止限制。

*註:比例原則包含適當性原則(手段與目的之間應有關聯性)、必要性原則(手段應選用對於當事人權利侵害最小的方案)、狹義比例原則(不能為了達成某極小目的而侵害眾多人民權益,簡而言之,不能殺雞用牛刀),若違法上述原則,都可以向大法官申請釋憲,違憲的話該法律應刪除。

〈事前事後審查〉是針對在言論出現之前可審查之言論
主要標誌性有政治集會、商品標示出版品,
政治集會是絕不可以事前審查的,有一例外,除非說出後立即出現效果(國家立刻分裂、亡國之類的)。
商品標示出版品是可以事前審查的,例如某電子產品、藥品標示內容等,以免廣告誇大不實。

結合兩種理論,可以分為四種:
政治言論:保障最高,不可事前與嚴格標準進行審查。
一般言論:保障高,不可事前與嚴格標準進行審查。
商業言論:保障較低,可事前、較嚴格標準進行審查。
低價值言論:保障最低,個案判斷,採寬鬆標準進行審查。

所以言論自由應是所有人皆有說話與不說話的權利,因為如果事前審查你的言論,變相就是束縛你的思想自由,思想自由的體現就是言論自由與人身自由,不應該為了一小搓言論而整個事前審查,那就與極權國家相當...但說出怎樣的話不代表都沒事,很多小粉紅都搞錯言論自由的定義,當說出低價值言論,傷害到當事人或損害到公共利益時,是可以告你的。

遇到"不實言論"和"錯誤的道理",要嘛告上法院,要嘛不傳播並解釋,自由社會就是這樣,要有多元的聲音。反過來說,"不實言論"和"錯誤的道理"的標準能統一限定嗎?言論放在不同情境有不同意思,若死板訂法律審查,限制傳播,會產生許多文字獄、冤獄。
JackBauer 观察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First, if any opinion is compelled to silence, that opinion may, for aught we can certainly know, be true. To deny this is to assume our own infallibility.

首先,如果一种观点被强行噤声,它就有可能是正确的。否认这一点相当于假设我们自身是永不犯错的。

Secondly, though the silenced opinion be an error, it may, and very commonly does, contain a portion of truth; and since the general or prevailing opinion on any subject is rarely or never the whole truth, it is only by the collision of adverse opinions, that the remainder of the truth has any chance of being supplied.

其次,即使那个被噤声的观点是错误的,它也通常包含一部分正确的内容。而且,由于针对任何事物的普遍盛行的观点很少(或永远不可能)是真相的全部,那么我们只能通过相反观念的互相碰撞才更有机会得到真相。

Thirdly, even if the received opinion be not only true, but the whole truth; unless it is suffered to be, and actually is, vigorously and earnestly contested, it will, by most of those who receive it, be held in the manner of a prejudice, with little comprehension or feeling of its rational grounds.

第三,就算一个被普遍认可的观点不仅是正确的,而且还是真相的全部,要是它没有承受过反对者们持续不断的强有力的挑战,那么,大部分持有该观点的人将陷入一种偏见的态度中,不再愿意从理性的视角看问题了。

And not only this, but, fourthly, the meaning of the doctrine itself will be in danger of being lost, or enfeebled, and deprived of its vital effect on the character and conduct: the dogma becoming a mere formal profession, inefficacious for good, but cumbering the ground, and preventing the growth of any real and heartfelt conviction, from reason or personal experience.

第四,教条(doctrine)这个单词本身就蕴含着迷失和衰落的危险,它的字里行间迟早会丧失活力。各种“主义”(dogma)成了某种正规的专业领域,对政治上的善(good)毫无用处,反而霸占着地表匍匐而行,阻止任何真正的、动人心弦的信念成长起来——无论这些信念是出于理性还是出于个体经验。


                                                                                ——J.S.密尔   《论自由》

我不知道严复是怎么翻译的,于是就自己草草翻译了一下。所以我对楼主问题的答案是:它们当然属于言论自由,只不过,其他公民有与之争锋相对的义务。
言论自由有一个前提是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不负责任的言论并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
懒得起名 打死不说
真实的事情能经受调查的,真理是越辩越明的。而假消息,伪道理却是经不起考证和推敲的。
    国外当然有很多假消息流行,但是人家允许任何人公开质疑和反驳,由此来遏止这些假消息伪道理的流传。

我觉得任何自由的基础首先是你能说“不”
ismynewmail [漢奸想當大漢奸] 极权压迫所有人, 反抗的间隙我还要尽情嘲弄它的一切. 苏联笑话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644
言論自由也是 "四大自由及現代解釋與衍生" 中的一種, 不能損害別的自由
例如說通過言論不讓別人用互聯網就是對 "第五權" 的損害
那就抱歉誰也沒這個 "自由"

其他情況以此類推, 首先邏輯上不能衝突, 其次看管轄法律規定
当然属于,言论自由这词可没墙内人认为的那么狭隘,墙内语境中所谓的“假”与“错误”都由党和党的喉舌决定,这种对词语的任意解释也是党消灭社会异见的经典招数。
回到问题本身,不实的言论和错误的道理能体现一些现实上难以克服的问题,起到类似于大自然负反馈的作用,比如说特朗普在网络上有时的确满口胡说,不过高科技公司把他禁言了可不是因为他胡说那么简单,具体后果你看现在白左盛行的美国就明白了。
綁衣大鴿 信仰只是自己與上帝之間的事.跟其他人沒半毛線關係.
你講的是兩件事
主要是看動機...為了自利而去欺騙損人.這不在自由範疇.這叫詐欺取利.
傳播假消息自然也不在自由範疇.知道是假的還去傳播.這是蓄意誤導他人.
如果不知道真假那就要去查證.沒查證清楚還傳播.想害誰?假的話怎麼辦.
關鍵就是知道會害人還去做.當然不可以.

可是所謂"錯誤的道理".你很難界定對錯.這屬言論自由範疇.不該打壓.
各宗教都有自己一套道理.哪一套是對的?就算你認同其中一套.也要尊重其他人的宗教自由.不能其他宗教都打死.
品蒜人 🤬不友善用户
造谣诽谤,教唆别人违法犯罪,还有儿童色情,在西方不算言论自由范畴。只要错误的道理不构成诽谤就不违法,不过这不代表不违习俗。如果散布种族歧视性别歧视言论,会被孤立,因为别人有孤立你的言论自由
这又是墙内思想和稀泥的体现。 法律可以限制任何自由,但是法律不能限制立法的自由,这是法律权利的根本基础。

言论自由是法律权利,在大框架下和其他法律权利是一样的,就象有驾照就能上路开车,但不等于能横行红绿灯,它必然是有规则的,和其他法律权利是共生的,但是限制性的法律它也是有前提的,就是不能限制针对其自身的立法自由。

就象种族歧视,种族歧视可以立法为不被允许,剥夺人的歧视自由,但是谈论种族歧视问题是不可以立法为不被允许的,因为谈论种族歧视问题是种族歧视问题立法的依据,如果谈论种族歧视问题不被允许,那么针对这个问题也就没有了立法的自由。如果没有立法的自由,那么这个法律本身其实也就是不合法的。

基本上所有的法律都是限制人自由的,法律有这个权利的基础就是立法本身是自由的,如果立法的自由被限制,那么也就不存在法权。墙民们缺少法律常识,明明白白一个帝制社会,还总要谈论法制,实在是搞笑。

回到正题,不实言论和错误的道理是否属于言论自由? 当然属于言论自由,但是不等于它可以被允许。  什么是不实言论,什么是错误的道理,这些都是伪概念,这世界上没有什么真实和不实的差别,实不实都是人说了算,只是谁说的谁相信的区别而已,地球多少年来都认为是方的,这是不实言论吗?现在认为是圆的,难道就是属实的情况吗? 

一段言论是否被允许在社交平台上,和它实不实没有关系,它取决于两件事,一件是它是否合法,它有可能触犯了其他法律,第二是是否被社交平台允许。社交平台并没有义务去允许,所有被法律允许的言论,社交平台有这个法律权利做自己的决定,删除自己认为的不当言论。

墙国和法制国家的差别并不在于社交平台删贴,这只是表象,根本差异在于在没有立法自由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手段限制社交平台的自由。  从表面上看,社交平台有删贴的自由,社交平台必须遵守法律,这两点无论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差别是墙国的法律是在没有立法自由的前提下建立的,从根本上就不具备法权,只是通过人治赋予了法权,法制国家的法律是在立法自由的前提下建立的。所有的其他差异根本都是来源于这一点。如果你认为法律不需要立法自由,所谓的精英说了算,那么中共的所有行为都是没有问题的,因为都是合法的,被打击的对象都是违法分子,在所有国家违法的人都会被打击。 

再回转过来看,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撮人根据民意决定的,那么中国有什么差别?  第一就是立法的那些人是怎么产生的,第二就是民意是怎么产生的。这就又涉及到上面所写的什么是法律可以限制的,什么是法律不能限制的。相信思想清楚的人自然明白,墙国很多东西都是似是而非,如果不深挖根本,就很容易被他们的逻辑给饶进去。
你被绕进去了,不在于错误的消息能不能被传播,而是谁来鉴定什么是正确的消息。
正常情况下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威,所以无论对错的消息都可以传播。
現在你黨天天在說美國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說得美國人投的票都是假的一樣,然後自己沒得投票沒得說話沒得上訪就是民主了。說100遍之後,真亂左右紅藍綠就這樣亂掉了。每個人都不是神,不是全知的,所以判定真假應該在所有訊息公開透明的前提下讓大家自行判定,尼瑪李文亮那都可以是假消息,就病毒最真了。
真主至大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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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日?要求赔偿?请认清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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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RdlClr5 嗆聲完了改回來了
錯誤的道理是不應該表達和傳播的

中文語境裏的「道理」,通常比起「理」更加傾向於「道」,也就是説不是一種客觀事實(像是「物質能量守恆定律」)而是一種觀念(像是「仁義禮智信」)
當你對我說「你這麽不講道理」的時候,你不是在指責我不懂得基本物理學,你是在指責我做人不道德
所以道理基本上在此處指的是道德,而「錯誤的道理」就涉嫌用自己的道理去批判別人的道理,也就是道德綁架
言論自由不包括傳播假消息的自由

應該包括
從理論的角度說,言論自由來自人權,人權來自天賦人權,上帝允許你做的,你就是有那自由。所以人雖然沒有用意念隔空取物的自由,但是有傳播假消息的自由。這可能不是件好事,但你有自由做
不然從更加有限的自由的角度來説,也就是「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的自由,那麽我有傳播假消息的自由,你有不信的自由
容易被騙的人就是容易被騙的。從實際操作的角度上來説,與其把這些容易被騙的笨蛋關在完全沒有假消息的净土,讓他們對假消息毫無辨別能力,還不如讓他們變得不容易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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