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制定法律来禁止插队这类公共场合的讨厌行为?

比如,你开车时看到超车超速违规驾驶的行为,你可以拿app拍照举报,你还有奖励。

那么,假如你看到插队、公共场合外放抖音、熊孩子捣乱吵闹、遛狗不栓绳,总之都是一些公共场合的讨厌行为;
虽然没给你带来大的侵犯,但让你十分恶心。
于是你直接手机拍照录像,然后政府根据手机定位和面部识别等手段,查出他的身份,然后对他罚款。

对于这样的法律,假如在民主国家的国会表决通过了,在宪政上有什么说法没有?有没有违宪?
屠支大佐毛遮洞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你们要反共,请先写好遗书,交待好后事,我党图你是不会手软的。
法律是我党统治你们的工具。既然我党有优先的权力,让你们屁民去挤、去抢、去争、去底层互害就好了啊,还可以分担我党的统治压力,干嘛要立法呢?
可以

奇奇怪怪的东西都可以
比如韩国就有打游戏开挂是刑为艺术
很难吧,一般来说只能靠社会道德约束力,比如你在日本插队上车或者结账大家都用鄙视的眼神杀死你,让你与社会格格不入,久而久之你再也不敢了!

社会公德心的建立也是要依赖从小到大的教育培养的。什么都用法律,执法部门可能会累死,有些法律倒也可以参考新加坡,新加坡很多社会行为都是被法律规范而不是道德。
Meltdown 反党->反国->反中->反华
来来来,把梁实秋的老文再贴一遍:
抗战胜利后我回到北平,家人告诉我许多敌伪横行霸道的事迹,其中之一是在前门火车站票房前面常有一名日本警察手持竹鞭来回巡视,遇到不排队就抢先买票的人,就一声不响高高举起竹鞭飕的一声着着实实的抽在他的背上。挨了一鞭之后,他一声不响的排在队尾了。前门车站的秩序从此改良许多。

——梁实秋《排队》

抽了八年鞭子还是抽得太少了,抽个八十年或许能治好这不守规矩的毛病。新加坡就是靠那条鞭子才能把华人管得服服帖帖的。
邓丽婷是茉露 青年作家,人权捍卫者,书写永恒,自由快乐,反共反独裁,2021年发表<<失魂世界>>,2022年在美国出版
我觉得在中国不可行,权大于法,中国还没有解决权力制衡的问题,如果制定这类法律,很可能变成恶法或者口袋罪。新加坡还有人数众多的反对派,委内瑞拉也有反对派,中国的反对派在监狱里或者海外。
吐槽小号 小熊维尼
这种只会变成寻衅滋事一样的口袋罪
因为没素质的行为有千百万种,效率而言得包罗万象,扩大诠释空间才能囊括大多数的没素质行为

法律很难改善素质,所以素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民族天生的,后天的宣导成效也有限
台湾以前就有, 日本现在也有类似的规范, 新加坡更是直接引入鞭刑, 你在新加坡试试乱丢垃圾看.

这些法规的执行效果完全依赖于执法者的素质和权力的制衡, 在台湾,日本,新加坡就是提高了公民素质.

但是在中国, 大概率会成为黑皮勒索老百姓的口袋罪. 你可以想象, 某个地方的警察, 比如太原的, 看你一个外地人走路先迈左脚, 就认定你没素质, 先罚个1000零花, 还不开罚单, 你要是敢要罚单, 再治你一个寻衅滋事, 让你蹲15天的拘留所.
shina人没道德 支那必须解体、反伊斯兰反大统一反国家资本主义反儒家文化反爱国主义反环保主义反素食主义反政治正确反性别多元化,每个穆斯林尤其是沙特人都是潜在的恐怖分子,支持种族灭绝巴勒斯坦,每个白左都该去体验一下支那的流水线生活
这是支那特色,如果支那没有以上行为它就不是支那
臭卖鱼的 卖鱼的
这和一个人的素质有关,就像有时候上公交车,一群傻逼总是把我往外挤,明明我走在前面的,硬挤。所以,现在我都自己开车了。
华人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中国人。不要把这两个概念弄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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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公民的素质是民主的结果,而不是民主的前提。实行民主选举,老百姓参与这个过程,就会逐步提高素质。如果没有这个机会,他永远不会有这方面的素质。所以,以公民素质来说中国不能搞民主选举,是本末倒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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